DB32∕T 4839-2024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操作规范(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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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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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中国标准出版社出 版,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操作规范,Operating specification for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noise.induced deafness,2024-09-12 发布2024-10-12 实施,CCS C 60,DB32/T 4839—2024,ICS 13.140,DB32/T 4839—2024,前言Ⅲ,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要求2,5 诊断资料收集2,6 归因诊断分析3,7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送达及告知5,8 职业病信息报告5,9 档案管理5,附录A (资料性)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设施设备6,附录B (规范性) 住院收集医学资料要求7,附录C (资料性) 听力学检查方法9,附录D (资料性) 听力学检查注意事项告知书样式16,参考文献17,目  次,Ⅰ,DB32/T 4839—2024,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曹晓燕、张荣、魏春龙、韩磊、姚春凤、余楚楚、王苗苗、陈红、沈阳、朱春红、,季晓庆、朱晓敏、张萍、刘静,Ⅲ,DB32/T 4839—2024,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操作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基本要求、资料收集、归因诊断分析步骤、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信息,报告和档案管理,本文件适用于职业性噪声聋诊断。职业性噪声聋诊断鉴定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4854.1 声学 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 第1 部分:压耳式耳机纯音基准等效阈声压级,GB/T 4854.6 声学 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 第6 部分:短时程测试信号的基准听阈,GB/T 7341.1 电声学 测听设备 第1 部分:纯音听力计,GB/T 7341.5 电声学 测听设备 第5 部分:耳声阻抗/导纳的测量仪器,GB/T 16296.1 声学 测听方法 第1 部分:纯音气导和骨导测听法,GBZ 49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GBZ/T 238 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JJF 1191 测听室声学特性校准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Z/T 23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纯音听阈测试 pure tone audiometry;PTA,给予不同频率的纯音,测试受检耳恰能听到最轻声音的方法,是判断听敏度的标准行为测听法,注: 包括纯音骨导测试和纯音气导测试,3.2,听性脑干反应 auditory brainstem response;ABR,利用声刺激诱发潜伏期在10 ms 以内的脑干电反应,是检测听觉传导通路中的神经电位活动,反映,耳蜗至脑干相关结构功能状况的客观检查,3.3,40 Hz 听觉相关电位 auditory event related potentials;40HzAERP,以具有频率特异性的短纯音以40 次/s 刺激速率所诱发的由4 个间隔25 ms 的准正弦波成分构成,的一组电位,注: 又称为40 Hz 稳态诱发电位,1,DB32/T 4839—2024,3.4,声导抗测试 acoustic immittance measurement,通过测试中耳的声阻抗或声导纳了解中耳的功能状态称之为声导抗测试,注: 包括静态声阻抗-导纳、鼓室声导抗测试、镫骨肌声反射测试,3.5,耳声发射 otoacoustic emission;OAEs,一种产生于耳蜗,经听骨链和鼓膜传导释放到外耳道的音频能量(瞬态弹性波),注: 可分为畸变产物耳声发射(distortion product otoacoustic emission, DPOAEs)、瞬态声诱发耳声发射(transiently,evoked otoacoustic emission, TEOAEs)等,4 基本要求,4.1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应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4.2 诊断机构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见附录A),4.3 诊断的工作程序应符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5 诊断资料收集,5.1 用人单位提交资料,5.1.1 必备资料,主要包括:,a) 劳动者职业史和噪声职业接触史(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b) 历年劳动者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检测结果;,c) 劳动者历年职业健康检查资料;,d) 个人听力防护情况,5.1.2 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职业性噪声聋发病情况、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同工种工人纯音听阈检查,结果、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等资料,5.2 劳动者提交资料,5.2.1 一般资料,“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关系证明,5.2.2 医学资料,5.2.2.1 一般要求,劳动者可通过门、急诊或者住院收集医学资料,住院收集医学资料应按附录B 的要求执行;若有既,往因听力下降就诊检查医学资料,劳动者也应向诊断机构提交,5.2.2.2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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